公司管治

《1999年安省彩票及博彩公司法》(The Ontario Lottery and Gaming Corporation Act, 1999)列明了本公司的法定權限。OLG被界定為一家運營企業(Operational Enterprise),由安省政府作為其單一股東,並通過其董事局(Board of Directors)上報給財政廳長(Minister of Finance)。該董事局成員及其主席均由省督(Lieutenant Governor in Council)委任。董事局主席及董事局成員均非全職人員,亦非管理層成員。

董事局職責

董事局制定公司政策,並為負責公司業務運作的總裁及首席行政總監,以及各高層行政人員提供意見。董事局的職責是通過履行不同責任,讓管理層的焦點集中於優化公司整體表現,並為股東謀求更多利益。這些職責包括:

  • 建立一個明確的策略規劃流程,制定策略發展方向
  • 審批年度業務計劃,以及運營與資本預算
  • 釐定並評估業務風險
  • 檢討在風險管理方面,是否維持足夠而有效的內部監控制度
  • 評估總裁及首席行政總監的工作表現
  • 負責監督操守準則,確保在與客戶、供應商及僱員的業務往來中,以最高標準行事,並充分顧及公司在道德價值與社區整體利益上的表現
  • 跟進公司的整體表現
  • 充分掌握資訊,有需要時,與安省政府及持份者進行溝通並提供建議
  • 確保遵守主要政策、法律及法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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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局委員會

OLG董事局乃通過三個常設工作委員會進行運作。

管治及人力資源委員會

管治及人力資源委員會(Governance and Human Resources Committee,以下簡稱「委員會」)負責協助董事局制定與監管各項管治政策及措施。該委員會將協助董事局確定需審查的政策領域,並向董事局提出各項建議以供審議,以便董事局可以確保OLG在公司管治上,堅守最高標準的原則。委員會還需貫徹董事局認可的核心能力要求,確定合資格的董事人選。此外,該委員會也幫助確保公司在高級管理層上具備足夠的整體實力,以實現公司的短期及長期目標;並對高級管理層的薪酬及福利安排作出建議,以獲得董事局的批准。

審計及風險管理委員會

審計及風險管理委員會(Audit and Risk Management Committee,以下簡稱「委員會」)的主要職能是協助董事局履行監督職責;其工作包括審查及監察:公司的財務報表,對財務報告、資本開支計劃與企業風險管理計劃所實施的內部控制,以及已經建立的合規制度。此外,委員會還會協助董事局調查及監督公司的財務事宜。這包括審視預算的構架、政策及程序;負責監督及參與制定年度預算及預測;以及審查財務業績。

社會責任委員會

社會責任委員會(Social Responsibility Committee,以下簡稱「委員會」)協助董事局確保公司是在對社會負責的方式下發展業務。該委員會需要探討及監督如理性博彩、博彩遊戲公正性及Smart Serve餐飲服務等領域;特別需要對網上博彩及其他最新博彩產品的設計及實施進行審視,尤其著重防止未成年人士參與及問題賭博方面。